4月18日,湖南高院公布一起案例:邓某骑电动车行驶中,一只宠物犬突然蹿出,致其受伤倒地,司法鉴定意见为外伤构成十级伤残。邓某多次找狗主人程某索赔无果,遂起诉至法院,要求赔偿22万余元。经法院认定,邓某此次受伤的各项损失共计198270元,判决程某承担60%的责任,赔偿118962元;邓某驾驶的无牌电动车加装了遮雨棚,且未佩戴安全头盔,承担40%的责任。
联系客服
返回顶部